跳到主要内容

计划下的储值支付工具

合资格人士可选择以支付宝香港、八达通、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领取消费券,并提供该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相关号码作登记消费券计划之用。

以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领取的消费券将分两期(相隔两个月)发放,第一期为2,000元,有效期为五个月;第二期为3,000元,有效期为三个月,即两期消费券可同时使用,并在同日到期。

以八达通卡领取的消费券将分三期发放。第一、二期(相隔两个月)的消费券金额均为2,000元,第三期的1,000元消费券将于第一期消费券发放起计的指定期间内「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满4,000元后发放(按此了解何谓「合资格消费」)。

巿民可因应其需要及消费习惯选择合适的储值支付工具领取及使用消费券。(按此参阅消费券发放时间表)

登记人在递交登记后不能更改所选定的储值支付工具及帐户。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原有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已遗失或失效),登记人亦不能在计划中途更改领取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同时其领取消费券的时间或会因此延误。市民在登记前应详细考虑,并选择合适的储值支付工具及帐户作领取消费券之用。

如欲了解如何取得不同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相关号码登记消费券计划,可按以下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