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领取消费券

(除非特别注明,否则此页面所指的「消费券计划」或「计划」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费券计划。)

消费券会按特定的时间表发放到合资格登记人(包括现有及新登记人)指定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按此查阅消费券发放时间表)。

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

如透过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费券,政府会按特定时间表,透过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将消费券直接存入合资格登记人指定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合资格登记人只需开启应用程式便可使用消费券。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会透过应用程式推送通知(合资格登记人需已启用应用程式内的推送通知功能)/手机短讯/电邮,提醒合资格登记人消费券已发放到其帐户内。

八达通

如透过八达通卡(包括手机八达通卡)收取消费券,合资格登记人会在消费券发放后收到手机短讯通知。合资格登记人可透过以下渠道以已登记计划的八达通卡拍卡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

  • 设于港铁站、轻铁客务中心、指定码头及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的补贴领取站
  • 7-Eleven、OK便利店、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Market Place及3hreesixty的所有分店(只需向店员示意,毋须先消费)
  • 八达通服务站
  • 「八达通」应用程式(在手机拍卡领取[注1]
    • Android - 具备近场通讯功能(NFC)
    • iOS - iPhone 7或之后型号,并已安装 iOS 13或以上,或已连接八达通卡流动读写器

    注1:如合资格登记人已将实体八达通卡转移为手机八达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卡、Huawei Pay八达通卡或Samsung Pay八达通卡),则毋须拍卡已可在消费券发放后透过「八达通」应用程式直接按键领取。

合资格登记人在上述指定渠道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后,消费券会以储值额形式存入有关八达通卡内。7月16日起发放的消费券领取期限均为2024年6月30日,如市民未有在期限前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总额,将被视作放弃有关消费券余额。由于八达通卡有储值限额(现时一般为3,000元),如果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已达储值限额,市民可以先使用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当其低于储值限额时再拍卡领取已发放但未领取的消费券金额(包括过去消费券计划下发放的消费券,如适用[注2])。市民可因应其八达通卡内的储值额,在领取期限前分开多次拍卡领取每期发放的消费券。

注2:2023年消费券计划下在4月16日透过八达通卡获发放的第一期消费券的领取期限为2023年9月30日。

在2023年消费券计划第一期及第二期合资格获发总额5,000元消费券的登记人如同时透过八达通收取2023年两期消费券,须于在第一期消费券发放后的指定期间内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不少于3,000元(按此了解何谓「合资格消费」),才会于下一个月的16日获发放第二期2,000元消费券。

在2023年消费券计划第一期及第二期合资格获发总额2,500元消费券的登记人如同时透过八达通收取2023年两期消费券,须于在第一期消费券发放后的指定期间内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不少于1,500元(按此了解何谓「合资格消费」),才会于下一个月的16日获发放第二期1,000元消费券。

按此参阅一些例子以了解合资格登记人在不同情况下收取第二期消费券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