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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登记人(即在4月16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

(除非特别注明,否则此页面所指的「消费券计划」或「计划」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费券计划。)

已在4月16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的现有登记人,政府会利用其现有登记纪录作资格审核。一般而言,有关市民会在7月上旬收到其资格审核结果的短讯通知。合资格的现有登记人如无意更改其用作收取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或其他登记纪录,他们毋须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在计划下按其资格获发放2,000元或1,000元消费券

如市民希望更改收取第二期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或其他登记纪录,他们可在计划的登记期内(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透过消费券计划网站内的电子登记平台或亲临任何一间临时服务中心透过电子登记平台递交申请。一般而言,有关市民会在递交申请后约一至两星期收到其申请结果的短讯通知。请注意:在一般情况下,巿民只可以更改与储值支付工具相关的登记纪录一次。已成功更改有关登记纪录后再递交的更改申请将被视为重覆申请,不会获进一步处理。每个储值支付工具帐户亦只可在2023年消费券计划下登记一次

在审核资格的过程中,市民有机会被政府拣选作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计划下有关「没有在合资格日期前36个月一直不在香港」的要求。被拣选的市民须在收到秘书处或其委聘的承办商以特定电话号码发出的短讯通知后,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符合有关要求。由于审查需时,部分被拣选的市民收取消费券的时间或会因此受影响。

电子登记平台

合资格的现有登记人可透过消费券计划网站内的电子登记平台(按此进入)更改其在计划下收取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或其他登记纪录。

按此了解更多。

临时服务中心

市民亦可在计划的登记期内亲临任何一间临时服务中心,在职员协助下透过电子登记平台更改其在计划下的登记纪录。为免轮候,市民请致电计划热线18 5000提早预约前往临时服务中心的时段。

按此了解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