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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智方便」(iAM Smart)应用程式

(以下流程只适用于现有登记人:即已在4月16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

(除非特别注明,否则此页面所指的「消费券计划」或「计划」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费券计划。)

  1. 登记「智方便」(iAM Smart)应用程式(关于「智方便」应用程式的详情请按 https://www.iamsmart.gov.hk);
  2. 使用「智方便」(iAM Smart)应用程式作身分认证,然后透过程式登入电子登记平台;
  3. 阅读「计划指引」及「登记人声明及承诺」条款后,在相关空格内加上剔号,表示接受条款;
  4. 系统会显示登记人2022年消费券计划的登记纪录[注1]。登记人可按需要更改下列资料:
    1. 英文姓名;
    2. 中文姓名(可选择是否提供);
    3. 具短讯服务功能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注2]
    4. 收取第二期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及其相关号码[注3]
  5. 就登记人的「资格」作出声明;
  6. 如系统显示登记人曾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根据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法例提交有效的申请,以在65岁前提早提取其强积金或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利益,但登记人认为自己仍然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费券计划下「没有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要求,需要在作出相关声明后,上载有关证明文件[注4]
  7. 按「确定」递交更改登记纪录申请。萤幕会显示已收妥有关申请,并提供相关参考编号作纪录及日后查询之用;
  8. 按「储存」或「列印」登记资料及参考编号。

注1: 如登记人曾更改姓名及/或联络电话号码的登记纪录,并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统将会显示最新的登记纪录。
如登记人曾透过计划秘书处或指定网站申请更改收取/使用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并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统将会显示最新的登记纪录。

注2: 请提供具短讯服务功能的流动电话号码(请注意:电话号码没有「只可登记一次」的限制),以接收由政府或其委聘的承办商就计划发出的通知。否则,政府或其委聘的承办商可能会因为未能联络登记人而无法即时处理申请或其他与计划相关的事宜,影响消费券的发放时间。

注3: 现有用作收取/使用2023年第一期消费券计划的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不会因此而被更改。

注4: 证明登记人「没有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例子有强积金纪录、税单、居住证明等。有关文件应为登记人提早提取强积金或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利益之后的文件,并须为最近三个月内发出或现时仍然有效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