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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消費券

(除非特別註明,否則此頁面所指的「消費券計劃」或「計劃」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

消費券會按特定的時間表發放到合資格登記人(包括現有及新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按此查閱消費券發放時間表)。

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如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政府會按特定時間表,透過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將消費券直接存入合資格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合資格登記人只需開啟應用程式便可使用消費券。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透過應用程式推送通知(合資格登記人需已啟用應用程式內的推送通知功能)/手機短訊/電郵,提醒合資格登記人消費券已發放到其帳戶內。

八達通

如透過八達通卡(包括手機八達通卡)收取消費券,合資格登記人會在消費券發放後收到手機短訊通知。合資格登記人可透過以下渠道以已登記計劃的八達通卡拍卡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

  • 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補貼領取站
  • 7-Eleven、OK便利店、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Market Place及3hreesixty的所有分店(只需向店員示意,毋須先消費)
  • 八達通服務站
  • 「八達通」應用程式(在手機拍卡領取[註1]
    • 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卡流動讀寫器

    註1:如合資格登記人已將實體八達通卡轉移為手機八達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內的八達通卡、Huawei Pay八達通卡或Samsung Pay八達通卡),則毋須拍卡已可在消費券發放後透過「八達通」應用程式直接按鍵領取。

合資格登記人在上述指定渠道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後,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7月16日起發放的消費券領取期限均為2024年6月30日,如市民未有在期限前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總額,將被視作放棄有關消費券餘額。由於八達通卡有儲值限額(現時一般為3,000元),如果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已達儲值限額,市民可以先使用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當其低於儲值限額時再拍卡領取已發放但未領取的消費券金額(包括過去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如適用[註2])。市民可因應其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在領取期限前分開多次拍卡領取每期發放的消費券。

註2: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在4月16日透過八達通卡獲發放的第一期消費券的領取期限為2023年9月30日。

在2023年消費券計劃第一期及第二期合資格獲發總額5,000元消費券的登記人如同時透過八達通收取2023年兩期消費券,須於在第一期消費券發放後的指定期間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按此了解何謂「合資格消費」),才會於下一個月的16日獲發放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

在2023年消費券計劃第一期及第二期合資格獲發總額2,500元消費券的登記人如同時透過八達通收取2023年兩期消費券,須於在第一期消費券發放後的指定期間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1,500元(按此了解何謂「合資格消費」),才會於下一個月的16日獲發放第二期1,000元消費券。

按此參閱一些例子以了解合資格登記人在不同情況下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