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合資格的現有登記人如無意更改其用作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即可按其資格以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獲發放第二期2,000元或1,000元的消費券。
市民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遞交更改儲值支付工具登記紀錄的申請,以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收取第二期的消費券(帳戶A及帳戶B可屬不同儲值支付工具)。
按此了解更多如何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遞交更改儲值支付工具登記紀錄的申請。
按此了解更多如何在臨時服務中心透過電子登記平台遞交更改儲值支付工具登記紀錄的申請。
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可在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用作登記,如系統發現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已被其他登記人用作登記,市民更改儲值支付工具登記紀錄的申請將被視為重覆申請,不會獲進一步處理。
市民在成功更改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後便不可再次申請更改,而其現有用作收取第一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會因此而被更改,即市民會繼續以帳戶A收取及使用第一期的消費券(如有[註])。
註: 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透過八達通發放的消費券的領取期限為2023年9月30日,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發放的消費券的使用期限為2023年10月31日。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屬不同儲值支付工具,登記人便不可以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收取/使用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仍未收取/使用的消費券。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屬同一儲值支付工具,則可以透過以下方法處理:
(a) 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服務熱線
市民可先聯絡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及熱線)嘗試解決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失效的問題。
(b) 更改登記帳戶的指定網站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為同一款電子錢包(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
市民可透過指定網站(按此)申請更改以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收取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在更改申請獲批後,所有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的相關資料會轉移至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包括仍未收取/使用的消費券(如有[註])。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均為八達通卡
市民可透過指定網站(按此)申請更改以八達通卡B收取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在更改申請獲批後,八達通卡A會被註銷。所有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的相關資料會轉移至八達通卡B,當中包括仍未收取/使用的消費券(如有[註])及「合資格消費」紀錄。
(c) 計劃秘書處或臨時服務中心
市民可親臨計劃秘書處(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或於登記期內前往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按此查閱臨時服務中心的地址及開放日期),辦理更改登記資料手續。
(d) 書面表格
市民亦可致電熱線18 5000索取「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格」,並將填妥及已簽署的表格,連同有效的香港身分證複本,郵寄至「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 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如在本地投寄,信封上毋須貼上郵票(郵費由政府支付)。
註: 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透過八達通發放的消費券的領取期限為2023年9月30日,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發放的消費券的使用期限為2023年10月31日。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屬不同儲值支付工具,登記人便不可以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收取/使用計劃下仍未收取/使用的消費券。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屬同一儲值支付工具,則可以透過以下方法處理:
(a) 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服務熱線
市民可先聯絡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及熱線)嘗試解決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失效的問題。
(b) 更改登記帳戶的指定網站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為同一款電子錢包(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
市民可透過指定網站(按此)申請更改以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收取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在更改申請獲批後,所有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第二期消費券的相關資料會轉移至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包括仍未收取/使用的第二期消費券(如有[註])。
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與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均為八達通卡
市民可透過指定網站(按此)申請更以八達通卡B收取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在更改申請獲批後。八達通卡A會被註銷。所有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下的消費券的相關資料會轉移至八達通卡B,當中包括仍未收取/使用的消費券(如有[註])及「合資格消費」紀錄。
(c) 計劃秘書處或臨時服務中心
市民可親臨計劃秘書處(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或於登記期內前往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按此查閱臨時服務中心的地址及開放日期),辦理更改登記資料手續。
(d) 書面表格
市民亦可致電熱線18 5000索取「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格」,並將填妥及已簽署的表格,連同有效的香港身分證複本,郵寄至「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 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如在本地投寄,信封上毋須貼上郵票(郵費由政府支付)。
如系統發現儲值支付工具帳戶B已被其他登記人用作登記2023年消費券計劃,市民的申請將會被視為重覆申請而被拒。
註: 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下透過八達通發放的消費券的領取期限為2023年9月30日,透過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發放的消費券的使用期限為2023年10月31日。
計劃只容許登記人在登記期內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及帳戶一次。如儲值支付工具帳戶A仍然有效,我們不會接受登記人再次作出更改。假如帳戶A已遺失/失效,登記人只可申請以同一儲值支付工具的另一帳戶收取/使用計劃下仍未收取/使用的消費券,詳情可參閱上述例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