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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流程只適用於現有登記人:即已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
(除非特別註明,否則此頁面所指的「消費券計劃」或「計劃」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
- 按此進入電子登記平台;
- 閱讀「計劃指引」及「登記人聲明及承諾」條款後,在相關空格內加上剔號,表示接受條款;
- 輸入香港身分證號碼及簽發日期;
- 通過初步認證後,回答以下關於消費券計劃登記紀錄的保安問題作身分認證[註1]:
- 用作登記2022年消費券計劃的電話號碼的最後4個數字;
- 用以收取2023年 第一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以及
- 該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相關號碼。
- 系統會顯示登記人2022年消費券計劃的登記紀錄[註2]。登記人可按需要更改下列資料:
- 英文姓名;
- 中文姓名(可選擇是否提供);
- 具短訊服務功能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註3];
- 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及其相關號碼[註4];
- 就登記人的「資格」作出聲明;
- 如系統顯示登記人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法例提交有效的申請,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其強積金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但登記人認為自己仍然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下「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需要在作出相關聲明後,上載有關證明文件[註5];
- 按「確定」遞交更改登記紀錄申請。螢幕會顯示已收妥有關申請,並提供相關參考編號作紀錄及日後查詢之用;
- 按「儲存」或「列印」登記資料及參考編號。
(以下流程只適用於未能回答與儲值支付工具相關的保安問題作身分認證的現有登記人) - 系統會顯示登記人2022年消費券計劃的電話號碼,登記人可按需要更改;
- 系統會顯示電子表格供登記人輸入下列資料:
- 英文姓名;
- 中文姓名(可選擇是否提供);
- 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及其相關號碼[註4];
- 就登記人的「資格」作出聲明;
- 閱讀「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聲明及承諾」後,在相關空格內加上剔號。如登記人聲明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法例提交有效的申請,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其強積金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但登記人認為自己仍然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下「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在作出相關聲明後,登記人需要上載有關證明文件。[註5];
- 按螢幕指示上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香港居民身分證複本;
- 按「確定」遞交更改登記紀錄申請。螢幕會顯示已收妥有關申請,並提供相關參考編號作紀錄及日後查詢之用;
- 按「儲存」或「列印」登記資料及參考編號。
註1: 如登記人曾經更改聯絡電話號碼的登記紀錄,並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統將會以最新的登記紀錄作身分認證。
如登記人曾經透過計劃秘書處或指定網站申請更改收取/使用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並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統將會以最新的登記紀錄作身分認證。
註2: 如登記人曾經更改姓名及/或聯絡電話號碼的登記紀錄,並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統將會顯示最新的登記紀錄。
如登記人曾經透過計劃秘書處或更改登記紀錄的指定網站申請更改收取/使用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並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統將會顯示最新的登記紀錄。
註3: 請提供具短訊服務功能的流動電話號碼(請注意:電話號碼沒有「只可登記一次」的限制),以接收由政府或其委聘的承辦商就計劃發出的通知。否則,政府或其委聘的承辦商可能因為未能聯絡登記人而無法即時處理申請或其他與計劃相關的事宜,影響消費券的發放時間。
註4: 現有用作收取/使用2023年第一期消費券計劃的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會因此而被更改。
註5: 證明登記人「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相關證明文件的例子有強積金紀錄、稅單、居住證明等。有關文件應為登記人提早提取強積金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之後的文件,並須為最近三個月內發出或現時仍然有效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