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不使用「智方便」(iAM Smart)應用程式

(以下流程只適用於新登記人)

(除非特別註明,否則此頁面所指的「消費券計劃」或「計劃」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

  1. 按此進入電子登記平台;
  2. 閱讀「計劃指引」及「登記人聲明及承諾」條款後,在相關空格內加上剔號,表示接受條款;
  3. 輸入香港身分證號碼及簽發日期;
  4. 通過初步認證後,系統會提供電子表格供登記人輸入下列資料:
    1. 英文姓名;
    2. 中文姓名(可選擇是否提供);
    3. 具短訊服務功能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註1],然後按「獲取一次性密碼」;
    4. 輸入一次性密碼;
    5. 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及其相關號碼;
  5. 就登記人的「資格」作出聲明;
  6. 閱讀「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聲明及承諾」後,在相關空格內加上剔號。如登記人聲明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法例提交有效的申請,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其強積金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但登記人認為自己仍然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下「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在作出相關聲明後,登記人需要上載有關證明文件[註2]
  7. 按螢幕指示上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香港居民身分證複本;
  8. 按「確定」遞交登記。螢幕會顯示已收妥有關登記,並提供登記參考編號作紀錄及日後查詢之用;
  9. 按「儲存」或「列印」登記資料及參考編號。

註1: 請提供具短訊服務功能的流動電話號碼(請注意:電話號碼沒有「只可登記一次」的限制),以接收由政府或其委聘的承辦商就計劃發出的通知。否則,政府或其委聘的承辦商可能會因為未能聯絡登記人而無法即時處理登記,影響消費券的發放時間。

註2: 證明登記人「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相關證明文件的例子有強積金紀錄、稅單、居住證明等。有關文件應為登記人提早提取強積金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之後的文件,並須為最近三個月內發出或現時仍然有效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