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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表

(除非特別註明,否則此頁面所指的「消費券計劃」或「計劃」均是指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

2022年(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的登記期

計劃的登記期為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所有合資格人士均可在這段期間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如登記人為現有登記人現有登記人)或進行登記(如登記人為新登記人)。

消費券發放日期

一般情況下,合資格登記人會於2022年8月7日因應其在第一階段獲發的券額(如適用),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獲發總額5,000元或10,000元消費券的合資格登記人透過不同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的分期安排如下:

獲發5,000元消費券的合資格登記人(包括現有及新登記人)

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發放日期[註]
第一期消費券 (2,000元)
2022年8月7日
(使用期至2023年2月28日)
第二期消費券 (3,000元)
2022年10月1日
(使用期至2023年2月28日)

註: 個別登記人可能會因其個案處理時間較長,未能於2022年8月7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視乎其個案的進度,第一期消費券可能於較後日期發放,第二期消費券的發放日期亦會相應順延。

八達通

發放日期[註]
第一期消費券 (2,000元)
2022年8月7日
第二期消費券 (2,000元)
2022年10月1日
第三期消費券 (1,000元)
2022年12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2年11月30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3年1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3年2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1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3年3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3年4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註: 個別登記人可能會因其個案處理時間較長,未能於2022年8月7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視乎其個案的進度,第一期消費券可能於較後日期發放,第二及第三期消費券的發放日期亦會相應順延。

獲發10,000元消費券的合資格市民


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發放日期[註]
第一期消費券 (3,000元)
2022年8月7日
(使用期至2023年4月30日)
第二期消費券 (3,000元)
2022年10月1日
(使用期至2023年4月30日)
第三期消費券 (4,000元)
2022年12月1日
(使用期至2023年4月30日)

註: 個別登記人可能會因其個案處理時間較長,未能於2022年8月7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視乎其個案的進度,第一期消費券可能於較後日期發放,第二及第三期消費券的發放日期亦會相應順延。

八達通

發放日期[註]
第一期消費券 (3,000元)
2022年8月7日
第二期消費券 (3,000元)
2022年10月1日
第三期消費券 (3,000元)
2022年12月1日
第四期消費券 (1,000元)
2023年2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1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9,000元)
2023年3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9,000元)
2023年4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9,000元)
2023年5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9,000元)
2023年6月16日(如於2022年8月7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9,000元)

註: 個別登記人可能會因其個案處理時間較長,未能於2022年8月7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視乎其個案的進度,第一期消費券可能於較後日期發放,第二、第三及第四期消費券的發放日期亦會相應順延。

消費券領取期限

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 消費券會在發放當天自動存入已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

八達通

  • 登記人需在使用前以已登記的八達通卡經指定渠道拍卡/按鍵領取消費券,領取期限為2023年9月30日。

按此了解更多領取消費券的詳情。

例子

按此可參閱一些例子以了解在不同情況下領取及使用消費券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