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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消費券

於消費券計劃登記期內遞交的電子登記或書面登記,經核實登記人資格後,消費券會按特定的時間表發放到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按此查詢消費券發放時間表)。

 

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

如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政府在核實登記人的資格後,會按特定發放時間表,透過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將消費券直接存入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登記人只需開啟應用程式便可使用消費券。如登記人已啟用應用程式內的推送通知功能,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會透過應用程式推送通知,提醒用戶消費券已發放到其帳戶內。

 

八達通

如透過八達通卡(包括手機八達通卡)領取消費券,經核實資格的市民會在每期消費券發放後收到手機短訊通知。市民可透過以下渠道以已登記的八達通卡拍卡領取消費券:

  • 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補貼領取站
  • 7-Eleven、OK便利店和惠康超級市場(包括Market Place、Market Place by Jasons、Jasons ichiba及3hreesixty) 的所有分店
  • 八達通服務站
  • 「八達通」應用程式(在手機拍卡領取*
    • 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卡流動讀寫器
    * 如市民已將實體八達通卡轉移為手機八達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內的八達通卡、Huawei Pay八達通卡或Smart Octopus in Samsung Pay),則無需拍卡

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不論消費券的發放批次或期數,其領取期限均為2022年9月30日(註:政府在2021年10月26日宣布,以八達通卡分批及分期領取消費券的期限由發放日期起計的三個月一律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如市民未有在期限前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總額,將被視作放棄有關餘額。由於八達通卡有儲值限額(現時一般為3,000元),如果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已到達儲值限額,市民可以先使用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當其低於儲值限額時再拍卡領取未領取的消費券金額。市民可因應其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在領取期限前分開多次領取每期發放的消費券。

登記人只要於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起計的指定期間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按此了解何謂「合資格消費」),便會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你可按此參閱一些例子以了解登記人在不同情況下領取第三期消費券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