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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流程只适用于现有登记人:即已在4月16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

(除非特别注明,否则此页面所指的「消费券计划」或「计划」均是指2023年第二期消费券计划。)

  1. 按此进入电子登记平台;
  2. 阅读「计划指引」及「登记人声明及承诺」条款后,在相关空格内加上剔号,表示接受条款;
  3. 输入香港身分证号码及签发日期;
  4. 通过初步认证后,回答以下关于消费券计划登记纪录的保安问题作身分认证[注1]
    1. 用作登记2022年消费券计划的电话号码的最后4个数字;
    2. 用以收取2023年 第一期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以及
    3. 该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相关号码。
    (若未能透过回答与储值支付工具相关的保安问题作身分认证,请在相关空格内加以剔号,系统会跳到步骤 10至16)
  5. 系统会显示登记人2022年消费券计划的登记纪录[注2]。登记人可按需要更改下列资料:
    1. 英文姓名;
    2. 中文姓名(可选择是否提供);
    3. 具短讯服务功能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注3]
    4. 收取第二期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及其相关号码[注4]
  6. 就登记人的「资格」作出声明;
  7. 如系统显示登记人曾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根据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法例提交有效的申请,以在65岁前提早提取其强积金或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利益,但登记人认为自己仍然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费券计划下「没有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要求,需要在作出相关声明后,上载有关证明文件[注5]
  8. 按「确定」递交更改登记纪录申请。萤幕会显示已收妥有关申请,并提供相关参考编号作纪录及日后查询之用;
  9. 按「储存」或「列印」登记资料及参考编号。

    (以下流程只适用于未能回答与储值支付工具相关的保安问题作身分认证的现有登记人)
  10. 系统会显示登记人2022年消费券计划的电话号码,登记人可按需要更改;
  11. 系统会显示电子表格供登记人输入下列资料:
    1. 英文姓名;
    2. 中文姓名(可选择是否提供);
    3. 收取第二期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及其相关号码[注4]
  12. 就登记人的「资格」作出声明;
  13. 阅读「没有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声明及承诺」后,在相关空格内加上剔号。如登记人声明曾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根据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法例提交有效的申请,以在65岁前提早提取其强积金或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利益,但登记人认为自己仍然符合2023年第二期消费券计划下「没有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要求,在作出相关声明后,登记人需要上载有关证明文件。[注5]
  14. 按萤幕指示上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香港居民身分证复本;
  15. 按「确定」递交更改登记纪录申请。萤幕会显示已收妥有关申请,并提供相关参考编号作纪录及日后查询之用;
  16. 按「储存」或「列印」登记资料及参考编号。

注1: 如登记人曾经更改联络电话号码的登记纪录,并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统将会以最新的登记纪录作身分认证。
如登记人曾经透过计划秘书处或指定网站申请更改收取/使用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并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统将会以最新的登记纪录作身分认证。

注2: 如登记人曾经更改姓名及/或联络电话号码的登记纪录,并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统将会显示最新的登记纪录。
如登记人曾经透过计划秘书处或更改登记纪录的指定网站申请更改收取/使用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并已收到成功更改通知,系统将会显示最新的登记纪录。

注3: 请提供具短讯服务功能的流动电话号码(请注意:电话号码没有「只可登记一次」的限制),以接收由政府或其委聘的承办商就计划发出的通知。否则,政府或其委聘的承办商可能因为未能联络登记人而无法即时处理申请或其他与计划相关的事宜,影响消费券的发放时间。

注4: 现有用作收取/使用2023年第一期消费券计划的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不会因此而被更改。

注5: 证明登记人「没有永久离开或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例子有强积金纪录、税单、居住证明等。有关文件应为登记人提早提取强积金或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利益之后的文件,并须为最近三个月内发出或现时仍然有效的文件。